福建建筑学校毕业生申领就业报到证的有关通知

信息来源:招生就业科 发 布 人:夏冬琴 发布日期: 2018-06-04 15:06 浏览次数:

    2018年起因教育厅学生工作处将不再集体办理就业报到证,今年起我校毕业生申领就业报到证的,需本人携带以下材料自行前往教育厅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具体有关通知如下:
申报条件(办理条件)
毕业离校后5年内,落实就业单位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按需申请
数量限制: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即可
办理流程:行政服务中心受理→决定
承诺期限:生源数据正确,材料齐全的,即时办结
申报材料
1.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1份)
2.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的介绍信原件;(一式1份)
3.《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待就业证明》;(一式1份)
4.与就业单位签订《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一式2份)
5、毕业生花名册。
(2.3.4项材料均可到学校招生就业科领取,5项材料可到学生科(404)领取)
办理机关:福建省教育厅
责任部门:行政服务中心
受理地址:福建省教育厅行政服务中心3号窗口(福州市鼓屏路162号省教育厅2楼)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夏季)或14:30-17:30(冬季)
联系电话:0591-87844868
校招生就业科:0591-63331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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