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建筑校生﹝2018﹞23号
根据助学金政策,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是具有中职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及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在校生的10%确定。经学生本人申请,班主任评议,学生科审核,学生资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通过,张锦亮等共117名同学符合上报条件,现将2018年4月份符合条件享受国家助学金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4月19日至4月26日,如有异议请于4月26日之前反馈学生科,联系电话:0591-63331388。
福建建筑学校学生保卫科
2018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