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建筑学校第二届省级文明校园考核激励机制

信息来源:办公室 发 布 人:丘永发 发布日期: 2018-06-13 16:45 浏览次数:

各党支部、各科室:
为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的宣传教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提高全体师生文明素养,提升校园文明层次,营造优美育人环境,扎实推进学校文明校园创建,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和相关工作部署,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秉承“立德善能,终身发展”的办学理念,以新一届省级文明校园创建为载体,紧紧围绕“班子建设好、思想教育好、队伍素质好、活动阵地好、文化建设好、校园环境好”的“六好”工作要求,落实创建任务。
二、创建目标
在获得“第一届省级文明校园”表彰的基础上,以“巩固、提高、延伸”为切入点,着力在巩固成果、提升水平、创新载体、增强实效上下功夫,不断改善学校基础设施,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加强思想道德建设,进一步提升我校师生的文明素质,努力打造师生文明形象,培育校园文明风尚,实现我校争创第二届省级文明校园的目标。
三、加强组织领导  
(一)宣传发动
搞好宣传发动,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创建目标,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创建工作的重要性,创建的目的、意义和主要任务,营造共创文明校园的良好氛围。
(二)组织实施
学校成立文明校园创建工作机构,细化分解任务,形成创建细则。各部门、各单位制定具体落实方案,根据细化分解任务进行自创、自评、自查、自改,逐步完善软硬件条件,有重点地开展文明创建工作。
(三)检查验收
学校文明办组织对基层科室文明校园创建进行检查验收,结合年度总结评优,分批组织评选文明处室活动。通过三年创建,使文明校园创建活动成为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的响亮品牌。
四、扎实开展创建活动
(一)以创建文明校园为契机,积极打造“文明特色窗口”。各科室要结合实际,定期组织开展文明宿舍、文明班级、文明教室、文明家庭、文明用餐窗口、文明楼宇、文明科室等评选活动,推动校园文明水平整体提升。
(二)结合学校年度考核定期组织开展创建评选表彰活动,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年度考核评选一票否决:出现违纪违法行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重大不诚信事件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重大问题的;未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和“三严三实”要求,受到通报批评或处理的;其他给学校造成严重经济损失和名誉损害的。
(三)建立师生文明行为考核督查长效机制,强化师生文明行为塑造,利用开展文明行为评比、不文明行为曝光、文明典型表彰等方式,加强师生对文明言行的认知和对不文明言行的批评教育,推动校园文明创建深入开展。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领导体制
学校成立由学校领导任组长的文明校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文明校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协调检查指导各部门创建工作。
(二)营造创建氛围
充分利用校报、校园网、广播、宣传栏、电子屏等宣传阵地,集中宣传创建文明校园的重要意义、活动开展情况以及师生关心关注的重点、热点问题,引导全校师生广泛参与。
(三)建立督查制度
领导小组将对各部门文明创建情况随时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将以口头、书面等方式下达整改通知,限期整改。
(四)健全奖惩机制
把精神文明建设和文明校园创建工作作为评选个人先进、考察提拔中层干部工作的重要内容。对创建工作不得力、不作为的个人实行责任追究。
(五)完善投入机制
把创建文明校园活动经费列入学校年度财政预算,加大资金投入,确保创建工作经费落实到位。

中共福建建筑学校委员会
2018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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