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
近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8〕41号)和《关于组织人员参加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的通知》(闽教机党﹝2018﹞48号),定于2018年6月15日至28日开展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这是国务院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时间紧、任务重、意义重大。现转发给你们,请高度重视,按要求严肃认真抓好组织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问卷调查,于6月25日前组织本科室教职工(教师问卷)、100名学生(学生问卷)进行满意度调查,并将完成情况统计表和3-5张提交问卷截图(word文档形式)于6月26日前上报办公室。
联系人:李燕华,QQ:2296332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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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建筑学校
2018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