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个人综合素质积分(简称‘操行分’)考评细则(试行)

信息来源:学生科 发 布 人:肖能德 发布日期: 2011-04-18 13:30 浏览次数:

为了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引导,学校特制定以下考评细则,对学生个人在德、智、体、美(娱)、劳等方面的综合素质进行考评,并将考评结果与学生的毕业、就业推荐、评优创先、推荐入团入党以及享受各种奖学金等挂勾,对“操行分”不及格且经多次教育不改进的学生,将视情况及时通知家长配合教育,并按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一、         德(基本分30分)
(一)、思想品质:
要求: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政治活动,关心国家大事和时事政治。认真上好政治理论课,以及思想品德,时事政策,法制等德育教育课。能辨别是非,自觉抵制不良思想的侵蚀,有正确的人生观,上进心强。
考评加分:
1、              每连续四周准时参加升旗仪式,+1分/月。
2、              担任护旗手,+0.5分/次。
3、              好人好事(如拾金不昧,助人为乐等),经班主任认同+1~3分/次。
4、              在主题班会课、团会课上积极发言,积极筹备和组织,认真配合,被评为积极分子(每班每次可评出3至5人),+1分/次。
5、              担任班委,期末经班主任考核,最高可获:班长团支书≤+10分/人、学期;副职≤+8分/人、学期;委员≤+6分/人、学期;副职≤4分/人、学期;组长(正副)、科代表、舍长级≤+3分/人、学期。
6、              评上“积极分子”+1分/次;评上“优秀学生干部”+2分/次;评上“三好生”(含在“三好生”基础上评选的其它奖项)+3分/次。
考评减分:
1、  违反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行,-20/次。
2、  每周一升旗仪式缺勤-2分/次,迟到-1分/次。
3、  必须积极参加班会课、团会课、学校或专业科组织的会议,缺勤-2分/次;有参加但不认真,-1分/次。
(二)、纪律作风:
  要求:遵守国家法令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公共秩序。遵守社会公德,文明礼貌,行为高尚,语言美,诚实守信,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谦虚谨慎,关心集体,不贪小便宜。不观看、不传播黄色或不健康刊物和音像制品,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艰苦朴素,生活勤俭,节约水电,不浪费粮食,讲究卫生,爱劳动,仪表端庄,居室整洁。不抽烟、不谈恋爱,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考评加分:
1、坚持每天规范佩戴校卡,+1分/周。
2、没旷课+2分/月,没违纪+2分/月,没通宵上网(夜不归宿)+3分/月。
3、敢于检举不良现象,+3分/次;敢于和不良现象作斗争,+5分/次。
4、帮助清洁或修理被损公物,+2分/次。
考评减分:
1、未佩戴校卡-2分/次,佩戴不规范-1分/次;团员不佩戴团徽,-1分/次;佩戴别人校卡或把校卡借别人使用,-3分/次;不配合查卡-5分/次。
2、不尊敬师长,顶撞师长-5~8分/次(老师上报职能部门认定);在班级或公共场所说粗话或骂人,经查实-1~2分/次。
3、仪容仪表不合格(如穿拖鞋、背心入教室或公共场所,奇装异服,染发,男生留长发,女生烫发、戴首饰等),第一次查实-1分,第2次查实-2分,第3次查实-4分,依此类推。
4、在校园内或教室内乱吐痰、丢废弃物,-2分/次。
5、个人被宿舍生管通报批评(如带饭进宿舍),-3分/次。
6、不遵守宿舍纪律(如熄灯后不按时就寝,喧闹;不值日;),-1分/次。
7、破坏公物(含在宿舍、教室等处乱涂乱画、踢脚印、球印等),经查实,除改正及赔偿外,-5分/次。
8、威胁同学、生管或老师,-3~5分/次;酗酒,抽烟,在非周末时间打牌,看违禁光碟和书刊,-3~5分/次。
9、迟归宿舍-1分/次;夜不归宿(含通宵上网),让外人留宿,-3分/次;
10、          浪费水电、私接电源,使用违禁电器等,-3分/次。
11、          举止不文明,赌博,打架,偷窃等,除接受学校处分外,分别-5、-10、-15、-20分/次。
12、          谈恋爱,经教育不改正,每教育1次之后不改正,-5分。
13、          破坏同学友谊和班级安定团结(如私拆同学信件、偷看同学日记、搬弄是非造成同学吵架等),-3分/次;说谎,欺骗老师-2分/次。
14、          私自在外租房住宿,发现-5分,每经教育一次不改正,再-5分/次。
二、智(基本分为20分)
要求:热爱本专业,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好学。遵守课堂纪律,专心听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按时完成作业,积极回答课堂提问,上好自习课。积极思考,善于钻研,锐意创新。积极参加技能鉴定和考级、考证。
考评加分:
1、准时上课(含晚自修),认真听讲,保持在上课时不睡觉、不做小动作、不吵闹,+1分/周。
2、期末成绩在90分或优以上(含劳动课),+2分/门,在80-89分,+1分/门。
3、无补考+10分/学期。
5、获得各类等级证书,+3分/证。
6、评上校级以上奖学金+3分/次。
考评减分:
1、上课(含晚自修)迟到或早退一次扣1分,旷课-2分/节(晚自修算1节)。
2、抄袭作业,经同学举报查实或科任教师证实,-1分/次;不交作业,-0.5分/次(由科任教师提供数据,期中和期末统计)。
3、期末成绩不及格,-2分/门;补考不及格,-5分/门。
4、在上课时(含晚自修)违纪(如做无故跑进跑出、跑来跑去、吵闹、玩手机、打手机),-1~5分/次。
6、考试作弊(含配合作弊者),除学校处分、成绩按“零”分处理外,-5分/次。
三、劳(基本分为20分):
要求: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养成良好的劳动习惯。做好个人卫生,以及做好并维护好宿舍、教室、卫生包干区及校园的卫生。积极参加义务劳动。
考评加分:
1、所在宿舍被评为5星级宿舍,+3分/次;所在宿舍被评为4星级宿舍,+2分/次;所在宿舍被评为较好宿舍,+1分/次。
2、所负责的包干区、教室成绩在前列者,+1分/人次。
3、积极完成班主任或班委临时布置的任务,+1分/次。
4、自发参加义务劳动,+1分/次。
5、主动帮没值日的同学值日或劳动,+1分/次。
考评减分:
1、所在宿舍被评为不达标宿舍,-5分/次;所在宿舍成为被通报批评宿舍,-3分/次;所在宿舍成为较差宿舍,-2分/次。
2、所负责的包干区、教室成绩较低者,-2分/人次。
3、无故不完成班主任或班委临时布置的任务,-2分/次。
4、不做好值日工作,-3分/次。
四、体(基本分为15分)
要求: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增强身体素质,锻炼意志;积极训练并参加学校运动会、班际及班内的各项体育比赛;积极参加文体活动。
考评加分:
1、坚持每天准时出操,认真做操,+2分/月。
2、踊跃报名参加运动会或参加体育比赛,+1分/次;所参加比赛项目获奖,第一名(或一等奖)+3分,第二至五名(或二等奖)+2分,第六至八名(或三等奖)+1分,优秀奖+0.5分;市级比赛在原基础上+1分;省级比赛在原基础上+2分;国家级比赛在原基础上+3分。
3、在校运动会上积极投稿,+1分/5篇;播出再+1分/篇,加完5分为止。
4、积极做好体育比赛的组织和后勤工作,经班级评定为积极分子的+1分,每班每次可评1至5名。
考评减分:
1、出操缺勤,-2分/次;出操迟到,-1分/次;不认真做操,-0.5分/次。
2、报名了无故不参加的,-2分/次。
3、有能力却无故不愿参加比赛的,-2分/次。
五、美(娱等)(基本分为15分)
要求:树立良好的成才观和审美观,积极参加学校和班级的各类文娱活动,培养自己的团队精神,提高个人的综合素质,积极参加各种社团和兴趣小组,培养多种业余爱好和兴趣,锻炼和提高宣传、歌舞、文学、网络技术等能力,把自己塑造成为综合素质好的人才。
考评加分:
1、参加社团或兴趣小组,+1分/个、学期。
2、担任社团、兴趣小组的负责人再+2分/学期;部长级再+1分/学期;担任校学生会、团委主要干部正职+6分,副职+5分/学期,部长级正职+4分,副职+3分/学期,干事+1分/学期;担任专业科主要干部正职+5分/学期,副职+4分/学期,部长正职+3分,副职+2分/学期,干事+1分/学期。
3、代表班级、专业科、学校参加各项文娱活动,+1分/次;所参加比赛项目获奖,第一名(或一等奖)+3分,第二至五名(或二等奖)+2分,第六至八名(或三等奖)+1分,优秀奖+0.5分;市级比赛在原基础上+1分;省级比赛在原基础上+2分;国家级比赛在原基础上+3分。
4、真协助出板报,导致班级板报宣传评比80分以上,+2分/次。
5、协助布置教室,+1分/次;因此获奖,再+1分/次。
 
考评减分:
1、每周班会课缺勤-2分/次;迟到-1分/次;不认真唱,或做别的事,-1分/次。
2、无故不参加班级的集体活动,-2分/次。
4、  不按时或不认真协助出板报,导致班级板报宣传评比0分,-5分/次,导致班级板报宣传评比不及格,-2分/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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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则说明
1、每学期统计时,德、智、体、美(娱等)、劳每项加分总数不超过基本分的一倍,扣分也不超过每项基本分的负数,即总基本分为100,最高分可为200分,最低分可为-100分。单项扣至基本分的负数为止,不得再扣其它项的分,如某学生在“德”一项得分为30-70=-40分,也仅能以-30分参与其它项的得分计算总分。再如某生在“智”一项得分为20+25=45分,也仅能以40分参与其它项得分统计总分。
2、学生“操行分”在120分以上,为“一等”(优秀);119至90分为“二等”(良好);89至60分为“三等”(及格);59分以下为“四等”(不及格)。
3、“个人操行分”连续二个学期不及格者,学校将按省教委有关学籍管理规定给予处理。
4、学期“个人操行分”不及格者不得享受奖学金。
5、  每周的“个人操行分”原始数据应保留以备查。
6、  “操行分”总表每学期末由班主任送交学生科长审查;一学期“个人操行分” 不及格的,报送学生科转送分管校长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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