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1.实践性教学的意义
《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明确要求职业学校要“加强实践教学,提高受教育者的职业能力”。实践性教学是执行教学计划和课程大纲的关键环节,是实施专业知识与生产实际相结合的教学形式,是在教师的组织和指导下通过从事一定的实验、工作实践或生产操作对学生进行特定的技术、技能或综合职业能力训练的过程,是学生以生产、技术、管理或服务人员身份在特定的工作岗位上直接参与生产实践的过程。通过实践性教学,使学生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掌握就业所必需的操作技能和初步的技术经验,达到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培养目标的要求,使学生取得学历证书的同时,取得对学生就业有实际帮助的相应的培训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提高就业能力,实现成功就业。切实加强实践性教学管理,健全制度,创新机制,扎实工作,常抓不懈,保证职业学校实践性教学健康有效开展,全面提高职业学校实践教学水平。为组织好实践性教学,提高实践性教学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2.本规定的实践性教学范畴
指利用校内实训中心(实验室、实践性教学工厂、实践性教学场馆、模拟装置等)对学生进行的基本操作、工艺操作技能训练和定向专业实训。基本工艺操作技能训练、其目的在于使学生通过某一基本工艺过程的实际操作或模拟练习掌握相关的操作技能和技巧。专业实训其目的在于使学生通过接受岗位实务训练,把专业课中所学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从而巩固、加深、扩大所学专业理论和业务知识,获得综合的专业操作技能和实际工作经验。
3.实践性教学应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和组织纪律工作。
1)、培养学生遵守纪律,尊敬师长,厉行节约,爱护公物的作风。
2)、教育学生认真学习、积极动手操作,提高动手能力。
3)、要求学生重视安全和文明生产,应做到思想集中,培养遵守安全技术规则,遵守操作规程,严守纪律的好习惯。
4)、学生在校内实践性教学,应做好学生思想工作由实践性教学中心主任、教务科长、专业指导教师、实践性教学指导教师和实训室管理员共同负责。
4.实践性教学中的安全教育
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实施三级安全教育。教务科在新生入学时进行安全教育讲座,实训中心负责安全教育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和应急方案、负责学生入实验室入实习工厂车间的前的安全教育,专业教师和实践性指导教师负责每次课、每工种的安全教育。
二.实践性教学组织管理
学校成立实践性教学工作小组,由分管教务校领导、实训中心主任、教务科长、专业科长、专业课指导教师、实践性教学指导教师和实训室管理员组成,负责实践性教学管理、协调、指导、实施工作。
实训中心负责实践性教学实施。负责实训教师、实验室管理员、实习工厂、实验楼、实验室管理,制订相应的职责和管理规章制度。对实践性教学各环节进行检查和督促。
教务科对全校实践性教学进行规划和协调。负责专业课教师的管理及制订专业课教师指导实践性教学职责注意事项。负责对学生的入学关于实践性教学的安全教育。负责协调各专业科制订实践性教学大纲、实践性教学指导书,在各专业科提出的实践性教学计划基础上经过综合平衡制订初步的学期实践性教学计划提供给实训中心。
专业科负责制订实践性教学大纲、实践性教学指导书,提出实践性实训计划和实验室电教室使用计划。
三、实践性教学教学大纲的管理
(1)实践性教学教学大纲是进行实践性教学的指导性文件,是制订实践性教学计划、组织实践性教学和对学生进行考核的依据。由各专业科在教务科协调指导下,根据教学计划及专业培养目标组织制订,经实训中心商定后执行。
(2)实践性教学大纲的内容应包括:实践性教学的性质、目的、任务与要求;实践性教学的内容、方式与方法;实践性教学的程序与时间安排;现场教学的内容与要求;对学生、指导教师的要求:实践性教学考核的方式与标准及参考资料等。
(3)为了提高实践性教学效果,各专业科应组织指导教师编写实践性教学指导书,详细说明实践性教学要求和完成实践性教学大纲规定内容的办法,并于实践性教学前连同实践性教学大纲一起发给指导教师和学生。
《实践性教学指导书》是贯彻教学计划要求的具体体现,是指导学生参加教学实践性教学的依据。《实践性教学指导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1、实践性教学性质、目的、内容及方式。
2、实践性教学中涉及的理论知识要点。
3、实践性教学环节安排及注意事项。
4、实践性教学考核与成绩评定办法。
5、实践性教学参考书与资料。
6、学生填写的实践性教学报告格式等。
四、实践性教学计划的管理
1、《实践性教学计划》是实践性教学的具体安排,是根据实践性教学大纲,结合实践性教学现场条件拟定的实践性教学执行程序。校内实践性教学计划由各专业科组织本科教师制订实践性教学的具体计划。各专业科应于每学期结束前三周将下一学期各班级实践性教学计划报送教务科,经教务科和实训中心协商后拟定,报主管校长审批。由实训中心组织实施。
2、实践性教学计划的内容应包括:实践性教学内容、实践性教学时间及人员安排、实践性教学程序安排、实践性教学需要设备、实践性教学考核等。
五、实践性教学专业课教师的职责
(一)、基本职责
1、深入领会本工种的实践性教学大纲和实践性教学教材内容,并根据本工种的实际情况写出实践性教学教案,正确指导本工种的实践性教学。严格按规范操作指导学生。
2、按照实践性教学大纲、教学计划和实践性教学安排,应提前做好本工种的各项实践性教学准备工作,实践性教学学生下班完全离岗后,才能离开工作岗位。实践性教学指导人员不能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经查实按教学事故处理。不得在工作岗位上做与实践性教学工作无关的事。
3、作好实践性教学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作好本工种各种实践性教学常用工具、量具、刀具和材料的领用和保管工作,与实训中心管理员做好清点、移交、接交工作。
4、在保证教学质量的前提下,注重例行节约各种用具和用品,降低各个工种的成本。教育学生爱护国家财产,损坏公物,照价赔偿。
5、搞好自身劳保着装工作,给学生起示范带头作用,监督和督促学生正确着装。
(二)、课中指导过程
1、学生在实践性教学中心实践性教学期间,由实践性教学教师负责考勤工作,了解缺席学生的动向。
2、学生进入实践性教学场所必须认真对其进行人身安全与设备安全教育 ,宣讲实践性教学学生守则。严格要求实践性教学学生遵守安全操作技术规程,督促实践性教学学生安全操作。
3、对实践性教学学生认真指导,耐心细致讲解和示范,对实践性教学学生提出的实践性教学问题应热情耐心分析和解答,保证学生操作时间 , 坚决杜绝操作时间无事可干及提前下班的做法。
4、指导实践性教学学生进行设备的日常保养,保持实践性教学场地和实践性教学挂图及其它教具的清洁卫生,培养实践性教学学生养成良好的工作和生活习惯。下课前组织好学生打扫卫生,保证良好的工作环境。
5、下课前集中学生,总结同学的实践性教学情况,指出实践性教学中的不足并表扬优秀实践性教学学生,提高实践性教学学生的积极性。
(三)、成绩考核和突发事件处理
1、严格考核实践性教学学生的劳动组织纪律,根据实践性教学学生的实践性教学态度和操作质量对学生认真考核,保存好各实践性教学专业和实践性教学班级的实践性教学成绩原始资料。实践性教学结束时认真做好总结汇报工作。
2、学生操作中,必须严格认真地进行巡视指导,及时纠正错误操作方法及姿势,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发现违章操作必须立即制止,防止人身、设备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对实践性教学现场中的突发情况按实践性教学突发事件事故应急预案处置。突发事件经鉴定若有教师原因的要追究相应的责任,并进行处罚。
(四)、学习提高
1、加强技术和文化学习,应积极参加实际生产,积极学习基础理论知识,使操作水平、理论知识及教学能力得到全面提高,不断提高自身技术水平和文化素质,增强自身教书育人的本领。
2、积极参加各种技术培训和比赛,积极参加本工种的设备和教学内容建设,参加教学教研活动,努力研究实践教学规律 ,不断改进实践性教学教学方法,让各种新技术新工艺充实于本工种的实践性教学教学中。不断提高实践性教学教学质量。
六、实训室管理员的职责
1、实训室是进行实训实践教学的场所,有专人负责管理。管理员应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定期维护和保养设备。
2、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实训室规范布置,达到“安全、整洁、舒适、美观、实用”。管理员应熟练掌握各种消防设施的使用方法,消除事故隐患,落实发生事故的应急处理措施。
3、每学期按教务部门提供的教学日历和课程表提前安排实训室教学的工作任务。管理员应及时到位,协助任课教师安排好学生所需要的设备,设备不够时由管理员与教师配合协调。
4、每次上课,管理员要协助教师检查各种实训实习所用机床、设备是否处于完好待用状态,安全防护装置是否安全可靠,并与任课教师办理好实训室使用的交接手续。
5、下课后管理员应及时与任课教师办理好实训室的整理、验收交接手续,发现问题,要查明原因、及时上报,并按有关规定认真处理。
6、添置新的实训设备,管理员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设备的选型、验收、安装、调试、登记和建档等工作。各种仪器设备的使用说明书及有关资料应妥善保管,分类登记。
7、未经允许,其他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实训室使用实训设备。外单位使用或借用实训设备,应经上级领导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
8、不断改进实训设备的管理工作,认真做好实训室的防盗、防火、防潮等安全工作,确保设备安全、可靠。下班后与节假日必须切断电源、关好门窗,保持实训室干净、整洁。
七、对实践性教学学生的要求
1、学生在实践性教学期间,不得迟到早退,不得随意请假,如确需请假,必须取得证明,按学校相关请假制度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并要报知指导教师,否则按旷课处理。
2、在实践性教学中,学生应按实践性教学大纲和实践性教学进度计划的要求与规定,严肃认真地完成实践性教学任务。要坚持每天写实践性教学日记,按时完成实践性教学思考题或作业,认真撰写好实践性教学报告。
3、尊重专业教师和专业指导教师和管理人员的指导,遵照实践性教学教学指导书和教师的要求,服从管理,重视向生产实际学习,完成实践性教学教学全过程;
4、严格遵守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实践性教学内容的有关操作规程,注意人身和设备安全。
5、爱护公共财物,节约水、电,注意环境保护。做好卫生和设备清理清点工作,损坏公物按学校规定赔偿。
6、实践性教学期间,团干部、班干部要主动承担和协助教师做好各项工作,发挥党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八、实践性教学成绩考核
学生实践性教学成绩考核由专业课教师、专业指导教师和管理员共同评定,可以采用口试、笔试、答辩或实际操作及其它有效方式进行的实践性教学考核。采用的考核方式预先告知学生。
1、学生必须按照实践性教学大纲,完成实践性教学的全部任务,提交实践性教学报告,方可参加以口试、笔试、答辩或实际操作及其它有效方式进行的实践性教学考核。
2、实践性教学成绩按学生的实践性教学态度、遵守纪律情况、任务完成情况(或分散自主实践性教学单位指导人员的评语)、实践性教学笔记、实践性教学报告以及实践性教学考核成绩,分优、良、中、及格、不及格五个等级进行综合评定。
3、在评定实践性教学成绩时,一般平时表现与实践性教学成果占40%,实践性教学报告占30%,实践性教学考核占30%。
4、评分标准:
优秀:能完成实践性教学计划,达到实践性教学大纲规定的全部要求;实践性教学报告能对实践性教学内容进行全面、系统的总结,并运用所学理论对某些问题进行有一定独立见解的分析;考核中能正确地操作或回答问题;实践性教学中表现好,积极参加劳动,无违纪现象。
良好:能完成实践性教学计划,达到实践性教学大纲规定的全部要求;实践性教学报告能对实践性教学内容进行全面、系统的总结;考核中能正确地回答问题;实践性教学中表现较好,能积极参加劳动,无违纪现象。
中等:能完成实践性教学计划,达到实践性教学大纲的全部要求;实践性教学报告能对实践性教学内容进行较为全面的总结;考核中能比较正确地操作或回答主要问题;实践性教学中表现较好,能积极参加劳动,无违纪现象。
及格:能完成实践性教学计划,达到实践性教学大纲规定的基本要求;能完成实践性教学报告,内容基本正确;考核中能完成基本的操作或能回答基本的问题;实践性教学中劳动态度一般,无违纪现象。
不及格: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以不及格处理:①未达到实践性教学大纲的基本要求;实践性教学报告马虎潦草,内容有明显错误;考核时不能完成基本的操作或回答基本的问题或有原则性错误。②学生实践性教学期问因故请假缺席时间超过全部实践性教学时间1/3以上者。(实践性教学中无故旷课超过全部实践性教学时间1/3以上者,除实践性教学成绩不及格外,还须按学生守则进行纪律处分。)
5、实践性教学成绩不及格按一门主要课程不及格处理(实行学分制者不能获得该实践性教学的学分),需重修。
九、实践性教学突发事件事故应急预案
实践性教学突发事件事故主要针对实验、实训及其他实践教学活动过程中发生的事故,及由此引发的次生事故等。积极、主动、扎实、认真地做好预防和处置教学突发事件的工作,确保教学秩序长治久安,为维护校园稳定,提供良好的校园环境。
(一)、组织领导
组 长:林启豫 许育龙
副组长:值周科长 姚苗 俞陈营 李艳玲
成 员:金可华 邱 琪 林国杰 林雄英 陈德民 黄训贤 陈斌
马国祥 张树升 林斌思 张翔
(二)、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置的预防措施
1.加强安全警示教育工作,每位教师都要增强安全防范意识,结合课程情况对学生开展日常安全教育和职业安全规范教育。室外的体育活动要做好安全防护工作,随时注意防范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2.实验、实训、及其他实践教学活动要始终注意强调安全第一的原则。在每天、每节实习或实验课程开始前首先要强调安全注意事项和纪律要求并在实习过程中做好检查工作,做到警钟长鸣。
3.全体教师和实践环节指导人员要树立主人翁意识,发现学生中存在不安全、不规范、不守纪律的行为时,要及时制止。对可能存在的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排查解决。
4.专业课教师、实践环节指导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不得出现脱岗现象。
(三)、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置的处置措施
1. 突发事件现场的专业课教师、实践环节指导人员为处置突发事件的第一责任人,应及时制止险情,及时安排抢救工作。
2.要在突发不安全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做好抢救工作,联系学院医务人室或报警求助。
3.要求现场的理论课教师、实践环节指导人员注意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第一时间安排受伤害学生就医,并指派两名以上学生陪同。伤势较重者现场的理论课教师、实践环节指导人员必须有一人亲自陪同前往就医;
2)立即组织现场学生对事件发生的经过写出书面材料并签字,以作为日后调查和处理的依据;
3)重大突发事件第一时间通知值周科长、实训中心主任、教务科长,实训中心和教务科上报教学和学生副校长,学生科、专业科、学生班主任共同安排处置办法。各级分工负责,责任明确;
联系电话:
值周科长: 28180110 实训中心电话 83850952 88209930
教务科电话: 83742384 专业科电话 : 88079609
学生科电话 : 83742684
福建建材工业学校
200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