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建筑学校对信息化教学大赛作品制作服务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公司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1、项目名称及要求:信息化教学大赛作品制作服务项目,要求详见附件。
2、项目参与公司要求:
A)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B)项目参与公司需具有丰富的信息化教学大赛作品制作经验,所制作的作品曾获得福建省、全国信息化教学大赛一等奖、二等奖,提供至少2份往届获奖作品证书复印件。
C) 项目参与公司须在福州设有制作中心,有专业的拍摄影棚,提供制作中心地址及影棚实景照片。
D) 项目参与公司须配备有拍摄专业设备:摄像机要求是高清数字设备或者高清DSLR设备。录音设备:使用数字无线音频系统或者专业录音有线话筒,保证教师和学生发言的录音质量。后期制作设备:使用相应的数字非线性编辑系统。
3、准备材料:供货商须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均须在有效期内,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原件备查;开标一览表、货物说明一览表。
4、评判方法:本次采购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确定供货商。(采购工作小组将根据参与公司(潜在项目供货商)提交的文件、资格审查合格,在全部满足指标、供货期、售后服务需求前提下,推荐合同包报价最低的项目参与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供货商)。如最低报价相同,则现场抽签决定。
5、所需材料提交时间:2018年6月22 日8:00-2018年 6月 28日 16:30。地点:校办公室
6、采购合同: 在结果公告通知发出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供货商与采购方签订采购合同。合同签订按《政府采购法》、《合同法》及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报价承诺签订。
7、付款方式:项目参与公司制作完成最终成品,并经采购人各参赛负责老师最终确认后,由采购人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项目服务费用。
8、联系人:林主任 0591-63331321
福建建筑学校
2018年6 月 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