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接种新冠疫苗的通知

信息来源:学生科 发 布 人:陈航 发布日期: 2021-07-27 11:48 浏览次数:


各班级: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15-17岁学校学生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的通知》,按照“属地管理、就近就便、知情同意、保障安全”的原则,身体健康情况符合疫苗接种条件的15-17岁各级各类学校学生,实现除禁忌症外应种尽种 。请大家积极响应学校发出的《福建建筑学校关于接种新冠疫苗的倡议书》的倡议,让家长在暑假期间积极配合做好孩子的新冠疫苗接种工作。于2021年8月1日前统计好本班第一剂疫苗接种情况并报年段组,于8月25日前统计好本班第二剂疫苗接种情况并报年段组。
特此通知!


关于接种新冠疫苗的倡议书


 
福建建筑学校学生保卫科
2021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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