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份国家助学金校内公示
信息来源:学生科
发布人:曾翠榕
发布日期:17-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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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助学金政策,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是具有中职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及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在校生的10%确定。经学生本人申请,班主任评议,学生保卫科审核,学生资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通过,卢国等共163名同学符合上报条件,现将2017年3月份符合条件享受国家助学金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月6日至3月10日,如有异议请于3月10日之前反馈学生保卫科,联系电话:0591-63331388。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7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