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助学金政策,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是具有中职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及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在校生的10%确定。经学生本人申请,班主任评议,学生保卫科审核,学生资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通过,刘本灿等共147名同学符合上报条件,现将2016年12月份符合条件享受国家助学金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对应于2016年11月份,本月1人转出,0人转入)。公示时间为12月19日至12月23日,如有异议请于12月23日之前反馈学生保卫科,联系电话:0591-63331340。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6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