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
关于全面清理和规范学生资助
公示信息的紧急通知
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各高校,省属中职学校,福州一中、福建师范大学附中:
为进一步规范学生资助公示工作,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清理和规范学生资助公示信息的紧急通知》(教财厅函〔2017〕28号)转发给你们,请于12月10日前全面清理超过期限的学生资助公示信息;在进行学生资助信息公示时,要严格遵循国家有关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制度,切实保护好受助学生的个人信息和隐私。
我厅将对各地、各校学生资助信息公示情况进行抽查,如发现有关部门或学校仍存在公示学生个人敏感信息问题,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予以通报。
附件: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7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