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第三批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的报告

信息来源:质评办 发 布 人:黄训贤 发布日期: 2012-09-15 10:54 浏览次数:

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根据《关于开展第三批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闽教语【2012】1号)文件精神,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教育部、国家语委关于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活动的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强我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工作,提升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整体水平,经学校研究决定,我校提出第三批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评估申报。
      2010年11月,我校被确定为“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第一批立项建设学校以来,坚持在内涵上下功夫,在特色上做文章,在管理上出效益,以更高的标准要求自己,把创建“第三批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活动列入学校“十二五”发展规划,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福建建材工业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领导小组, 全校上下齐心协力,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开展校园文化建设和语言文字规范化的创建工作,为把我校建成“语言规范校园、改革示范校园、教学质量校园、环境优美校园”目标而努力。
      我校创建“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的工作在上级领导的指导、支持和帮助下,在全体教职员工的共同努力下,通过集中宣传和开展扎实的、形式多样的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校园里讲普通话已蔚然成风,无论课堂上,办公室,还是操场上,教普通话、练普通话、说普通话成了师生的自觉行动,推进了学校素质教育和校园文化建设。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坚定不移地继续贯彻教育部、国家语委制定的新时期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不断完善语言文字工作的检查调研机制,加强用字规范化教育,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认真抓好语言文字应用的规范化工作,为我校申报、创建第三批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而努力。
      以上报告妥否,请予以批复。
      致
礼! 
 
 
附件:
福建建材工业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领导小组
 
 
 
 
福建建材工业学校
2012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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