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建筑学校在校生约2000人,现对我校超市经营权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目前我校有两个超市,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福建建筑学校超市经营权
2.项目内容:第一超市(位于2号公寓楼正门对面,面积90㎡)、第二超市(位于1号公寓楼南面,面积80㎡)经营权,超市内设施由中标者自理。
3.经营范围:食杂、日杂(定型包装类食品、文化、生活用品);严禁出售大功率电器、刀具、电排插等;不得现场加工食品(如汉堡、热狗、麻辣烫、烧烤等);不得出售烟酒和含酒精类饮料。
二、投标人资质
1.投标人:企业和投标人必须是各项证照合法齐全的商品零售企业或自有资金1000万元以上无犯罪记录的公民,于
2017年8月17日开标前携带相关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投标人身份证复印件向学校公开办报备。
2.中标者必须自己经营,不得转包、转租,并且保证工作日在校管理。
3.中标者在我校经营的超市必须为连锁超市。
4、承包人资质条件
4.1、具有项目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注册的企业;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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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人的合格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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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人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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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人的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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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人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
4.2、 承包人必须提供企业基本户银行开户许可证。(提供合格有效基本户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4.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或非食品流通企业承包
三、投标须知
1.投标时间地点:
2017年8月17日(星期四)上午
8:30至9.30在本校建工楼三楼办公室进行。
2.经营权标的:2017年8月20日至2018年7月的超市承包经营权,第一超市出借最低标的额为壹拾贰万元/期/个,第二超市出借最低标的额为壹拾万元/期/个,上不封顶,高价者中标。
3.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向学校缴纳投标保证金10万元人民币即视为报名,资格审核不合格或未中标者于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可汇入学校指定账号或在投标现场缴交现金。
(户名:福建建筑学校,账号:35001886300050000214,开户行:建行福州城南南江滨支行。)只接受投标企业开户行汇款,个人汇款无效.
投资承包有风险,学校的学生人数、学校的作息时间、学生社会实训周及校园封闭情况诸因素,务请投标者慎重考虑。
投标弄虚作假或中标后悔约者,投标保证金视同捐献校方支持教育事业。
4.履约保证金:中标者的投标保证金在签约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用于经营者违反《食品卫生法》、违反校内外有关管理条例、没有按合同经营至期满、承包期内不正常营业、协议期内擅自分包或转包他人等给学校或师生造成各种损失的补偿,用后即补,保持10万元整人民币。承包者在承包期内若无上述现象,合同期满后,其履约保证金无息如数退还。
5.允许同一投标人同时投两家超市经营权,若该投标者同时投中两家超市经营权,取其标的低者,另一标的高者视为其自动放弃,按顺序由标的第二名的递补为中标者;若该投标者同时投中两家超市经营权且标的一样,取其标的第二名金额低者那家中标,另一标的第二名金额高者视为其自动放弃,并由标的第二名的递补为中标者。
6.若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人标的相同,将抽签确定次序。
7.两个超市不能变相合二为一经营,不能变相转包他人,若违反经查实,视同承包者愿将10万元履约保证金捐献校方办教育,并即日撤出学校。
8.要求超市经营的所有商品明码标价,每件商品上都必须贴价码签,价格应与福州市内永辉、新华都等大型超市商品价格持平或接近并不得高于10%;特别要求,瓶装饮用水、盒装方便面、瓶装饮料这三类商品必须与福州永辉超市所经营的同类商品品牌及规格一样。未明码标价、未贴价码签或乱涨价者按上架时间按每日交违约金500元处理,视同承包者自愿将该违约金捐助我校贫困生。
9.水电费由承包者自理,垃圾处理费30元/月,承包者不得兼开设餐饮部(食堂可以经营汉堡和奶茶,超市不得干涉),不得销售烟、酒或酒精类饮料。
10.超市内严禁使用液化气、燃料。
11.承包者采购食品需做好台账,保证食品采购渠道正规、有进货凭证,严格执行食品卫生安全的有关规定,严禁“三无”产品、过期变质食品进入仓库。台账记录应按月装订成册并交校方总务科留底备案。
12.校方可随时派工作人员到基地检查并监督采购工作,若发现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校方有权对承包方作出处罚。每发现一次,罚款500元,被发现违规三次以上的,取消经营资格。出现重大食品安全、生产安全和消防安全责任事故的取消经营资格。
13.承包方必须按照规定做好食品进货记录。
14.人员安排与管理方面
(1)承包者经营服务所需用工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要求,依法用工。必须与所聘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所聘员工的工资待遇由承包方与所聘员工自行约定,并为其员工投包括工伤保险在内的社会保险,依合同约定履行相关义务。员工与承包者的任何纠纷均由承包者负责处理,产生的费用及赔偿全部由承包者自行负责,如执法部门判决校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校方进行赔偿后有权全额向承包者追偿,并有权对承包者进行处罚。
(2)承包者确保生产经营过程的安全卫生,设立专职的管理岗位。
(3)承包者所聘经营管理负责人,到岗人员必须与招投标时所提供的人员一致,不得授权他人,否则校方有权不予办理。在经营过程中,承包者不得随意更换管理人员,中途如遇特殊情况确需调整,应事先将调整原因及情况通报校方,经校方同意后方可调整,否则作违约处理,收取承包者违约金人民币10000元。
(4)承包者所聘人员,必须持有有效证件(包括身份证、合格健康证)方可上岗,须在一周内向校方报备以下内容:姓名、性别、年龄、籍贯、身份证复印件、健康证。中途如有人员调整,应事先将调整情况通报校方,经校方同意后方可调整,否则作违约处理。
(5)校方不提供宿舍。
15.服务与管理
(1)承包者要有立足为师生服务的思想,有小卖部经营管理的总体设想和措施,有健全的工作规范、安全防患、卫生保障、文明服务等规章制度,必须与校方签订食品安全、生产安全和消防安全责任书,每年接受学校后勤部门组织师生的监督考评。
(2)承包者工作人员要遵守校方有关纪律和规定,要有良好的服务态度,不能与师生发生争吵或冲突,如发现违规者,校方有权视情节提出处理意见。
(3)承包者必须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夜间营业时间不得超过晚息灯时间,上课及晚自习时间严禁经营、中午13时以后,晚上21时以后应关闭营业场所的音响和电视,不得影响学生的学习与休息。
(4)经营场所周边5米范围与经营场所相连的户外排污管道疏通等均属于承包者管理范围,承包者须保证管理区域卫生、整洁。
16.其他要求
(1)必须提供优质服务,不得随意停业。
(2)校方有权检查指导承包者经营管理过程,如发现问题承包者要及时整改。
(3)承包者须与校方签定食品安全承诺书,并自觉接受卫生防疫监督部门和学校医务室的检查和指导。
(4)承包者负责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及年检,产生的费用均由承包方负责。
(5)保持经营场所卫生清洁,物品摆放整洁、有序,防止蚊蝇、虫害滋生,达到卫生管理部门要求的规定标准。
(6)承包者须每学期按管理目标向校方书面汇报小卖部经营管理及服务质量情况,对存在问题及时整改,并且有计划、有步骤地限期落实,否则,校方有权终止合同。
(7)经营场所布置广告、标幅标语需文明健康、积极向上,经营管理及工作人员应积极配合学校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工作,共同维护校园安定稳定。
(8)承包者对经营场所进行改造、装修的装修方案须书面报经校方及校方所在地的消防等相关部门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如在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无法获得相关部门书面批复的,校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由承包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承包方装修方案包括平面规划、功能区设置等作为合同附件一个部分,经校方确认后承包方不得更改,若装修方案确需更改,则需经校方同意后才可变更,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四、食品卫生及消防等安全
1、承包方应在经营前向有关部门申请取得许可经营项目,合法经营。经营期间承包方必须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和《产品质量法》等有关规定及要求,承包方要做好食品卫生工作,严防食物中毒和消防事故的发生,如发生安全卫生事故或相关部门检查不合格,承包方须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发生较大安全和卫生事故的,校方有权终止合同,承包方自行承担经济损失。
2、承包方工作人员应当持有效的健康证。
3、承包方对经营场所的消防安全负责,必须保证经营场所的消防安全设施不得缺失。不能以任何理由占用消防安全专属空间及改变消防安全设施的专属用途。积极采取安全保障措施,消除一切火灾隐患。
五、评标原则
评标按照招标要求和条件进行,在整体衡量投标方的规模、资金、技术及经营信誉基础上,标的高者中标,中标单位需在3日内提交经营场所出借经营费,否则视为悔约处理。
六、投标联系人及地点
联系人:陈老师:13860661097 地点:福建建筑学校
七、中标通知
学校招标工作小组在开标现场确定中标者。
八、投标文件的构成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必须包括以下部分:
(1)投标函(格式见附件1);
(2)《超市经营方案》,内容包括:经营目标、经营方案、管理措施、人员配备,成本预算等;
(3)承包出借经营费报价单(格式见附件2);
(4)服务承诺书;
(5)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6)需提供2家以上连锁超市店面租赁合同
(7)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2、投标报价:以人民币报价。
3、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用封套装好密封(在封口处加盖骑缝公章),并在封套上标明:
收件人:福建建筑学校
投标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联系电话:
在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不得启封。
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并加盖公章或印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九、投标细则
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同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的内容、要求和格式,提交完整的投标文件。
2、投标文件及来往函件应用中文书写,计量单位应使用国际单位。
3、投标人须提交投标文件正副本各1份,并明确标明投标文件正本和投标文件副本。如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有不同之处,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均应使用A4纸打印,投标文件不应有涂改、增删。如果是投标人必须修改的错误,则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企业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印章。
4、招标人不接受电报、电话、传真及电子邮件投标。
5、投标截止日期:按招标公告要求,所有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至福建建筑学校三楼办公室,任何迟于这个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6、招标人只接受一个最具竞争性的报价。
7、无效标书的认定
投标文件出现(但不限于)下列情况之一将被认定为无效标书:
(1)资格证明文件未达到要求的。
(2)有损害招标人利益的规定的。
(3)其它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投标的。
8、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可以撤标,但在投标截止日期后不允许撤标。
9、投标截止后,如投标人少于
3名,招标人有权选择其他采购方式或终止本次招标。